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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方案公布 汽车最高补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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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3 17:16:50 阅读:86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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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
■家电: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等9省市试点;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
继“家电下乡”、“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之后,国家斥资70亿元的“以旧换新”计划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昨(3)日,发改委发布“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敲定了“以旧换新”的具体补贴范围、标准和流程。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实施后将直接拉动1000亿-1200亿元的市场消费。
汽车:最高补贴6000元
发改委昨日透露,在原有10亿元拨款的基础上,国家将再安排40亿元,对符合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以及“黄标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给予不高于同型车辆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补贴。符合条件的车主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后,须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和有效身份证明申领补贴资金。
目前确定的具体补贴金额为: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同时,地方可以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年限、城市管理等因素,调整补贴标准。方案规定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老旧汽车更新补贴政策。
家电:消费者可电话申请
2009年,国家安排财政资金20亿元,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等9省市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财政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
记者从昨日公布的“实施方案”中了解到,与“家电下乡”相比,“以旧换新”的程序明显更加简便。
试点期间,政府将以招标方式确定家电销售商和家电回收企业。消费者则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对于废旧家电的处理。“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提出申请,回收企业就会上门收购并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凭证。而在购买新家电时,消费者出示凭证,家电销售商就将按照直接减去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相关人士表示,为确保家电价格的透明度,发改委将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向消费者公告“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参考价格。
预计:扩大就业近5万人
记者昨日从国美、苏宁等家电连锁卖场了解到,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要求销售企业参与投标的相关通知,补贴方案何时开始实施也尚未明确,不过他们已经积极着手各种准备工作。苏宁方面预计,在家电方面补贴资金将拉动至少200亿元的家电新增消费。此前,汽车、家电下乡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季度数据显示,农村消费增速已经4个月超过城市。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同样表达了对“以旧换新”政策效果的乐观预期。这位负责人表示,“以旧换新”的受益群体主要集中在城镇居民。政策实施后,可更新老旧汽车100万辆、家电500万台,直接拉动市场消费1000亿-1200亿元。同时,回收利用各种资源近230万吨,稳定和扩大就业近5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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